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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中智讯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提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中智讯将持续为合作院校提供课程资源、师资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实训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中心建设等服务,协助院校完成学科顶层设计,助力院校的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团队建设、教学改革,提升学生能力素质,以支持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条件建设,促进高校实践教学创新改革,提升高校实验教学综合水平,推动高校复合型工程专业人才培养。


一、项目简介

目类型

项目简介

支持项目数量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将面向全国高校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物联网等相关专业和教师,由中智讯公司提供经费支持,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到教学过程中,通过单门课程或系列课程的建设,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形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的、可共享的课程及教材,打造持续健康的人才生态系统,构建素质、能力、知识、创新相互协调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大学生“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开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智慧农业”应用开发能力培养的课程建设项目和教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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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训项目

该项目围绕当前的产业技术热点,协助提升一线教师的技术和课程建设水平。具体举办两期师资培训班,围绕人工智能中间件开发、AI芯片应用、边缘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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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该项目面向全国高等院校高校嵌入式、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方向和领域,建立双向合作机制,创立符合产业需求与促进高校专业学科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设立资助课程项目,构建全新课程体系和创客空间、大学生项目孵化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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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中智讯公司将于与高校合作建设联合实训室、实践基地,提升学校专业实践环境,共同开发有关的教学资源,提升学校实践教学水平。实践条件建设项目围绕目前“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源信息技术”、“智慧农业”领域,支持高校在这些技术方向建设联合实训室,服务高校基础教学及实训科研。同时也可以基于实训室环境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认证、课程建设等,推动高校技能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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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法

1、中智讯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包含四个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人应下载并阅读附件1,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相关项目申报内容的了解,并按照附件中的申报书,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进行注册申报;

2、中智讯公司与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要求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签署后一年内完成;

3、项目申报人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立项项目协议书原件三份快递至中智讯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北路18号光谷科技港2栋A座604-606室,收件人:李女士,电话:027-87608658-819;

4、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7-87608658-819,联系人:李女士。


三、申请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6、高校管理员请按照要求审核师生的项目申请。 

7、已发布的企业指南持续有效,不受立项名单发布批次限制,可在本年度内分两次提交立项审核。


四、时间安排

2023年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023年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023年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五、项目申报文件下载

附件一:2023年中智讯(武汉)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申报书


六、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立项名单公示:

【立项名单公示】教育部2020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名单公示

【立项名单公示】教育部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名单公示

【立项名单公示】教育部2021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名单公示